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

內傷

內傷

零五年中,買入了第一個物業,
搬出了和媽媽及弟弟一起住的單位,
很多人不看好二十歲的小女孩搬離娘家,
可是不管大家怎麼看,離家的日子,已經六年了,
多少快樂、悲傷的時光,也是一個人撐著。
一直有些雜物如舊照片、舊信件、紀念冊等等留在媽媽家,
終於星期六不得不把它們都收拾好,以免再佔著櫃子位置。
一邊看著十年前的小日記,看清楚了當天的我是多麼的少年輕狂,
那段混亂的日子,身邊走過一個個的人,
記憶中,我一直以為自己是被傷害的那個,
可是看過自己親手寫的日記後,才知道這根本是『自欺欺人』,
原來,那天不認真、不珍惜、不努力的是我,
這一兩天,曾經有個衝動跟那個被我誤會了多年的人說聲對不起,
可是,都十年了,往事再提又有什麼好處呢?

那天我們常常唱的歌,已經給了我們最大的啟示:
當天你與我怎樣重視過誰和誰在,年月快線裏都給壓碎
再三考慮後,小日記、舊信件都統統掉到垃圾袋內,
意味著,要正式告別那天的自己、那天的記憶、及那天的你。
滿以為收拾過後是鬆一口氣,重返簡單平靜的生活,
想不到,會被我發現了另外一個深深的衝擊,
或許這樣說很灰諧,但我是真的被傷害了,
我一直也認命,媽媽心目中最重要的是弟弟,
無論我如何努力、如何成功,媽媽也覺得我比不上他。
自從分開住之後,比不上弟弟的感覺減輕了,
可能是因為眼不見為乾淨吧,
見面少一點,吵架又少一點的。

可是在婚宴那天,明明我們趕著時間要由屯門到尖沙咀,
媽媽卻怕已經二十歲的弟弟不懂自己去,
一直要我們等他跑完步回來。
那一刻是很傷心的,在她心目中,我的婚宴原來是這麼的不重要。

上星期六,媽媽說爺爺有一個小金牌遺物,她已經給了弟弟,
爺爺的遺物對我很重要,而且弟弟跟爺爺根本一點感情也沒有,
我帶著受傷的語氣問她:為什麼一定是給弟弟?為什麼之前不跟我說一聲,
她想了想,說因為這金牌應該要給男丁...
那刻我快忍不住了,勉強的跟她說不要賣給其他人,要賣就賣給我,
然後便逃走似的離開這個舊居,
然後就如以前讀書時,在田景的陰暗處痛哭著,
心裡面一直想著,我不是貪什麼金牌,只是想要回爺爺的最後物品,
我阻不了自己,那一刻真的很討厭他們,
由始至終,他們一直把我排在門外,我一直都是外人,
有事時,要錢時,電腦壞了,會當我是家人,
可是其他呢?這麼多年來,原來我只是一個人過活。

哭了兩天,前前後後的想過了,
既然爺爺一直在我心中,其實有沒有紀念品也不要緊,
他還是常在我心,相信爺爺也不想我因為這件事而不開心。
但是,他們兩個,這麼多年來,是最傷我的人,
疏遠他們,是最好的療傷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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